本報訊(記者 唐朝昭)因司機胡某在運輸途中灑漏渣土污染了70餘平方米道路,岳麓區一渣土運輸公司被處以2萬元罰款。這也是該區今年在城市管理執法過程中開出的最高罰單。
  昨日,該渣土運輸公司在期限內通過銀行繳納了這筆罰款,記者也在岳麓區城管執法大隊法制科辦公室看到了這張2萬元的繳款書。而就在半個月前,胡某駕駛公司另一輛渣土車因為同樣的原因也接到過一張1萬元的罰單。
  據岳麓區城管執法大隊渣土中隊負責人介紹,3月27日凌晨,執法隊員在金星路與楓林二路交會處巡查時發現一輛牌號為“湘AZ42XX”的渣土車在運輸過程中將車上建築垃圾遺灑在道路上,灑漏面積達70餘平方米。該車司機胡某對運輸途中不得遺灑的規定很清楚,但因為裝載過多,加上車況不好,致使車上渣土灑漏在道路上。
  據介紹,執法部門依據污染面積的不同,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據統計,上個月岳麓區共有82台渣土車受到處罰。目前,長沙市正執行“史上最嚴”渣土管理9條新規,對渣土車輛運輸過程中沿途拋灑等造成城市道路污染的行為將一律從重處罰。  (原標題:渣土車污染路面重罰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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